[公告]'> 訪客 - 漁會公告 | 2019-02-26 | 人氣:1674

【107學年度第2學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】於108年3月4 日起至108年4月1日止受理申請。本會甲類會員及其子女符合規定者,請依「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」提出申請辦理。

申請表單(連結農委會網站下載)
https://www.coa.gov.tw/theme_list.php?theme=eform&category=D&pid=3

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(連結農委會網站)
https://law.coa.gov.tw/GLRSnewsout/LawContent.aspx?id=FL028287


※十二年國教,自103學年度起逐年實施高職免學費,高中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者免學費。
※大專院校有申請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【詳見申請書】,請勿申請。


甲類會員(申請人)申請農委會子女獎助學金需備文件:

1.時間:108年3月4日起至108年4月1日止【逾期不受理】

2.申請人應將申請書填寫確實完整,缺件不予受理

3.甲類會員、配偶、學生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新式戶口名簿(103年2月5日以後請領之戶口名簿)

4.甲類會員有效郵局存摺影本、印章

5.上學期(107年第1學期)成績單正本,學業平均70分以上、德行乙等或70分以上(無等第或評定分數者,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2次以上之處分)、(成績非數字需附數字比照表),(成績單蓋僅供家長參考、不作任何證明用,需另申請成績單;無德性成績需附功過記錄正本)

6.學生證蓋本學期(107年第2學期)已註冊章或本學期在學證明正本

7.學生之父母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

8.申請人若離異或配偶死亡、未滿20歲學生,應檢附監護權之詳細記事戶口名簿(新式戶口名簿)

9.申請人為祖父母者,應檢附 學生父母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新式戶口名簿,申請人與該學生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)